中新时评:中国修法促“全过程民主”

时间:2021-03-07 12:45:05来源: 意大利侨网


       中新社北京3月6日电 题:中国修法促“全过程民主”

  中新社记者 梁晓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国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在保证它的有效运行中,有两部基础性法律发挥重要作用——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

  眼下,全国人代会正通过对这两部法律的首次修改,力促“全过程民主”,让中国民主政治更生动活泼,充满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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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 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理念更充实。“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曾提出这一论述。两部法律的这次修改,正体现这一理念。

  与现行全国人大组织法相比,修正草案增加一条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同时,在对全国人大代表的要求中,草案增加“充分发挥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的表述。

  事实上,这些已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实践中有所体现,最显著的如基层立法联系点。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有16部法律草案征求全国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收到1300多条意见建议,许多被吸收采纳。

  “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这正是中国“全过程民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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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图为代表在认真听会。 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机制更健全。两部法律的修改,拟将其施行30多年来人大制度实践探索的有益做法吸纳固化下来。

  如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修改,进一步扩大了会议公开事项,增加规定:大会全体会议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进行公开报道等。

  有民众或有疑问,这不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吗?但早在这部法律制定的1989年,中国尚未迈入“互联网时代”,这些“习以为常”,正是全国人代会先于法律的有益探索,包括今天常见的网络直播、记者会、“部长通道”等。

  同样,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按照当下立法惯例,设立“总则”一章,更加体现立法的时代色彩。

  法律折射社会的变迁。此次修法表明,跟随时代的发展,中国民主制度不断完善。

  ——程序更高效。去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全国人代会适当缩短了会期,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大会开会时间最短的一次,但“要素不减、务实高效”。

  总结这一经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对组织“精简版”会议作出原则规定,明确应当合理安排会议日程,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此外还在确保法律案审议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了审议环节,简化了会议程序。同时,严明会议纪律,明确代表请假制度等。

  这些修改被认为更适应现实所需。“既符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也不会影响审议法律案的质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认为,虽然程序精简了、会期压缩了,但对高质量开会更有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