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7 12:40:55来源: 意大利侨网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0年3月13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精神,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定不移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
1.总体要求。制造业是富民强省之本,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是实施“八八战略”题中之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突出“四个强省”工作导向,突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力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巩固提升制造业在全省经济中的支柱地位、辐射带动作用,更好发挥浙江制造在制造强国建设中的地位作用。
2.发展目标。2020年,制造业在疫情影响下全面恢复并确保实现全年目标,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34%以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显著特征。到2025年,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稳定在三分之一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均提高5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增速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劳动生产率达到35万元/人以上,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5%以上,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水平全国领先,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领域产业基础能力和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形成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形成一批世界一流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行业标准、国际品牌,形成国际一流的制造业生态,建成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强省。到2035年,高水平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创新高地,持续领跑制造形态变革,基本建成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增强企业活力
3.支持企业做强做精做久。健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制度,深化“雏鹰行动”,打造“双创”升级版,培育“百行千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深化“雄鹰行动”“凤凰行动”,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增强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长期稳健经营,推进企业治理现代化,造就一批持续领先的百年制造名企。
4.引导各类资本投资发展先进制造。坚持竞争中性,保障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国有企业引领、支撑先进制造业发展,全面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支持民营企业坚守、做强实业,壮大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主力军。制定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政策措施,鼓励外资投资先进制造业。
5.以更大力度培育和引进各类人才。大力实施“鲲鹏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促进人才资源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深化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完善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以用工制度等改革创新,推动构建高素质员工队伍。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加大子女入学、住房保障、薪酬奖励、出入境便利等方面保障服务力度,鼓励大都市区大湾区为全省引才提供更大支持。
6.大力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激励浙商创新创业再出发,培育具有制造强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担当的新生代企业家。持续办好世界浙商大会,加强商会协会力量统筹,汇聚天下浙商共建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推动设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项,选树宣传有突出贡献的制造业企业和企业家、科技创新团队,健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激励机制,政治上给待遇、经济上给激励、社会上给荣誉。对暂时遇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依法实施帮扶,有效应对企业紧急事态。
三、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
7.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紧扣国家重大专项和产业链布局,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清单,实施科技创新尖峰、尖兵、领雁、领航计划,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关,大力推广运用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产品技术。加强军民融合创新。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率先推进5G网络、下一代互联网等规模部署,构建安全高效的数字化智能化基础设施网络。大力发展应急产业,加强应急物资及产能储备,做强应急物资产业链。
8.实施“5G+工业互联网”工程。加快5G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生态,健全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支持“企业上云”,强化工业信息工程服务能力,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行动。加快企业内外网改造,推动构建人机物智慧互联的企业“内链”,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网络化共享、智慧化协作的“外链”。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探索“工业互联网+消费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新制造模式,打造全国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区。
9.加强制造业协同创新。高水平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建设,推动之江实验室等创建国家实验室,布局建设省实验室及各类重大科创平台,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创新策源中枢。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省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科创平台。开展长三角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化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支持在国内外大都市区设立“科创飞地”。推行省重大科技专项和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首席专家负责制,鼓励科研院校师生到科创平台从事研发创新,鼓励青年人才牵头承担和组织攻关项目。
10.深化品牌、标准化、知识产权战略,推动质量革命。制定制造业质量革命实施方案,开展品质质量提升行动,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争创制造业领域中国质量奖。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打响“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加强标准强省建设,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组建产业技术标准创新联盟。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做实做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交易中心,推进知识产权联盟对百亿产值块状经济实现全覆盖,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商业秘密、专利、商标等保护,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11.推广应用自主创新产品。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拓展多元化应用场景,优化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创新产品和浙江制造精品大规模应用生态。完善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修订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招投标办法。
四、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
12.加快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对标国际先进水平,重点培育数字安防、汽车及零部件、绿色化工、现代纺织和服装等万亿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数字产业、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统筹引领性研发机构、产业创新联盟、“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大项目好项目、龙头企业和单项(隐形)冠军、产业链生态等培育发展,梯度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卓越提升,提升集群核心优势。加强和创新集群治理,构建“一集群一机构”的新型集群发展促进机构体系、开放协同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精准有效的政策支撑体系。
13.按照现代集群理念深化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持续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计划,分行业打造标杆县(市、区)和特色优势制造业集群。高水平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完善小微企业园布局,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空间。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鼓励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升级传统产业。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进落后产能退出,深化整治“低散乱”。
14.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超前布局前沿科技及产业化运用,加快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培育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生物工程、量子信息、柔性电子、前沿新材料等重量级未来产业。制定未来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和综合政策,培育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推进科研孵化产业化融合、智力资本服务融合、产业城市人文融合。
15.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优化先进制造业空间布局,着重向优势区域、高能级平台、沿海新空间集中。高起点建设杭州钱塘、宁波前湾、绍兴滨海、湖州南太湖等新区,推进创新突破、开放带动、产城融合、体制创新,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重要增长极。深化各类开发区(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整合提升,推动与高新区融合发展,实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探索新时代园区治理体系。打造特色小镇2.0版,大力培育制造业特色小镇。加强省际合作园区、山海协作园区建设,完善产业转移利益分配和制度设计,创新发展“飞地经济”。
五、推动制造方式转型
16.推动制造业智能化转型。推进重点行业和块状经济智能化改造,培育工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商,发挥智能制造专家服务团队作用,推广新型精益制造,鼓励建设智能企业、未来企业。加快数字赋能,拓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共享制造等模式,推行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
17.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加快行业结构低碳化、制造过程清洁化、资源能源利用高效化,大力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加快绿色化改造和绿色园区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促进本质安全,探索第三方园区安全管家服务,提升安全管控技术和方法。
18.推动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支持平台型企业、龙头骨干企业等发展专业化服务,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和功能区,分行业分领域探索融合发展路径。加快发展研发设计、软件与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补齐专业服务、高端服务短板,做强“浙江服务”。
六、完善和优化全球化产业链
19.构筑开放共赢、内外联动、扎根浙江的产业链全球布局。坚持立足浙江发展浙江、跳出浙江发展浙江,以“在浙江制造”与“同浙江制造”相结合来提升浙江制造品牌。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全球布局,共建科创平台,加强“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强化重要资源、技术、产品多元化供应和互利合作。引导和支持“走出去”企业将研发设计、高端制造、管理总部等环节留在浙江,推动海外企业本地化,加强境内产业园与境外经贸合作区的产业链合作,实现“走出去”和“引进来”相互促进。深化实施浙商回归工程,推进高质量并购项目回归发展。
20.培育十大标志性产业链。着眼全球产业分工协作和产业链重构,制定专项实施方案,重点打造数字安防、炼化一体化与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现代纺织、集成电路、智能计算、网络通信、智能装备、智能家居、生物医药等标志性产业链。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和短板技术,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更加注重产业链安全和韧性,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实施一批重大强链补链项目,深化全球精准合作,推动重大项目纳入有关专项和产业基金支持计划。
21.完善“买全球、卖全球”市场网络。深入推进内贸外贸、线上线下一体化,巩固提升浙江制造市场份额。统筹海外资源,推广设立贸易投资促进机构,支持企业拓展国际营销网络。深化贸易便利化改革,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放大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新型贸易方式效应,扩大进口,提高应对经贸摩擦专业化能力。释放健康、5G、汽车等消费潜力,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促进消费与制造双升级。发展“新批发+新零售”,推动专业市场、商贸综合体等数字化品质化网络化发展,深化浙江制造“百网万品”拓市场行动。拓展国际货运航空通道,推动快递物流“两进一出”发展。
七、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
22.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加强长三角一体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统筹涉企体制改革,全面开展“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深化“标准地+承诺制”,实现地方设置涉企事项零许可,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持续提速提质,推动中介服务减费增效。完善企业信用体系,推行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构建信用修复机制。发展智慧监管。推广完善“最多跑一次”海外版,拓展涉企服务事项。
23.大力推行“企业有需要、服务到身边”。深化“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构建省市县联动工作体系,以“绣花功夫”精准服务企业。建立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优化政府服务企业综合平台,发挥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机构作用,构建服务企业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制造业重大落地项目全周期服务机制。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探索涉企政策全流程服务机制,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行业及企业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不搞“一刀切”。
24.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加强法治建设,严格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鼓励企业创新,强化企业、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让企业家充分感受到司法对企业发展的有力保障。加强涉企案件跨省司法协作,共同营造安商亲商兴商氛围。
25.深入推进降本减负。用足用好减税降费各项措施。全部放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制定深化天然气管网体制改革措施,改革天然气供应模式和价格机制,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用水成本。进一步降低港口航运、公路运输等服务收费,降低物流成本。建立涉企收费审核制度,加强违规收费治理。
26.完善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政策。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技改贷款和信用贷款,推动股权投资、债券融资等向制造业倾斜,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优化服务,为先进制造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发展科技金融和金融科技。做强政府产业基金,推动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强化中小企业基础性工作,完善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增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
27.加强工业用地保障。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落地指导,保障工业用地空间规模。2020—2025年,工业大市大县每年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省级及以上开发区、高新区等存量工业用地总量不下降。对规划工业用地用途已调整但五年内暂不实施的区域,可允许实施技改及新建扩建工业项目。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支持土地复合利用,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支持地方灵活确定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要求下,鼓励工业用地“提容增效”,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不含创新型产业用地)上新建、扩建自用生产性用房,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制造业企业可以按规定在厂区内建设适量配套生活服务设施(含职工集体宿舍)。
28.实施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环境监管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完善企业治污正向激励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对环保意识强、治污水平高的企业在环保监管服务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优先保障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所需指标。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管控制度,强化精准保护,进一步盘活生态空间。完善能源“双控”制度,在能耗强度达标的前提下,对单位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制造业重大项目,利用新增和腾出的用能空间优先给予保障,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地区、优势企业、优势项目给予重点保障。
29.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改革试验。在先进制造业基础好、潜力大的县(市、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改革试验,支持有条件的市创建国家级试验区。
30.创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治理方式。建立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工作。建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制造业工作机制,按照各地重点方向,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色行动,大力推进省市县长项目工程,加强各领域工作协调和政策协同,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省级财政每年统筹资金,持续加大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制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办法,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相关工作考核,对考核评价先进的市县在要素保障上给予倾斜。
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合力推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