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施行!这个侨务大省立法保护华侨权益!

时间:2020-12-11 10:14:05来源: 意大利侨网


       每有涉及“华侨权益保护”的消息,侨胞朋友们总会很上心。

  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华侨们在国内免不了涉及身份认证、出境入境、社会保险,投资创业、慈善捐赠等事务,每一件都关乎华侨权益,都需要法律保驾护航。

  最近又有好消息传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日前研究制定并正式发布《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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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例》从基本权益保护、投资创业保护、服务与保障等方面对华侨权益保护进行明确。小侨这就带大家看看,《条例》中都有哪些大家关心的内容。

  干货满满

  《条例》第三条规定,华侨权益保护应当遵循平等保护的原则。华侨享有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的义务。

  关于侨胞们广泛关注的回国定居事宜,《条例》第九条明确,华侨申请在本省定居,符合本省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侨务主管部门受理并核发华侨回国定居证明,公安机关依据华侨回国定居证明和其他需要交验的材料为申请人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

  国内外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华侨,申请在本省落户,经核实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侨胞们呼声很大的身份证明难题,《条例》第十条也明确规定:华侨在本省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住宿登记、商事登记、婚姻登记等事项,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证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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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虹波 摄

  《条例》第十五条明确了养老保险相关事宜。华侨出国定居前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选择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申请一次性清退;选择继续保留的,华侨再次回本省居住或者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接续,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条例》第十八条明确,华侨对其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华侨自建、购买、继承、接受赠与的房地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第十九条明确,华侨原在农村使用的宅基地,以及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以依法申请不动产登记。

  此外,华侨参政议政、投资创业、子女上学、慈善捐赠等涉及切身权益的内容在《条例》中均予以明确。

  地方性法规密集出台

  近年来,中国多个省市都在积极探索立法护侨路径,回应侨胞关切。一系列地方性法规陆续出台。

  2015年10月,中国第一部保护华侨权益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此后,福建、湖北、上海、浙江、海南等地相继颁布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也于2018年将《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列入新一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于2019年正式启动立法程序,并纳入2020年立项论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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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6日,福建省召开《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专家论证会。图片来源:福建侨网

  在国家层面尚未就华侨权益保护进行立法的情况下,各省市密集出台护侨条例,弥补了华侨权益保障方面的缺失,也促进了侨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层面立法推进

  多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华侨权益保护工作,立法工作也不断向前推进。

  2015年、2016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将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列为研究项目,侨办等部门开展了调研论证等基础性工作。2018年6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对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标志着依法护侨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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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2018年4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今年10月21日,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与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致公党中央、中国侨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座谈会,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30周年。

  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指出,面对30年来世情、国情、侨情发生的巨大变化,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新时代侨务工作新格局亟待形成,新时代侨务法治建设亟需改进和加强。要进一步完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切实加强涉侨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着力改善侨界民生,推动侨务工作改革创新,最大限度凝聚侨心侨力,紧密团结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同圆共享中国梦。(来源: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 ID:qiaowangzhonggugo 编辑:冉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