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乡情传真  >> 查看详情

温州发文明确建设具有温州特色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

来源: 意大利侨网  日期:2023-03-14 09:23:38 
分享: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讯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近日联合印发《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全力推动温州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通过提高中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建立有温州辨识度的制度和做法,全力打造温州职业教育创新高地。

  未来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

  至少九成需达成“双师型”

  “双师型”教师,一般是指“双证”教师或“双职称”教师,即“教师+中级以上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如“教师+技师(会计师、律师、工程师等)。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不仅会探索温州特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而且还会贯通校企人员双向流动,实现产教深度融合,培育出一支高素质的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到2030年,我市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在专业课教师中的占比要达9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将占30%以上。

  那么,如何快速地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育队伍?我市计划通过建设各种类型的培训基地、实践基地、工作室和创新平台等加以实现。在未来不到十年时间里,我市要打造市级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市级企业实践基地各30个,成立市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市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各50个;同时,我市还要建成20个市级、2个省级、1个国家级中高职融合联动的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培育具有温州特色的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

  市教育局相关人士表示,我市在“双师型”教师培育上将会形成温州特色,在教师准入、专业教师培养培训等多个方面均进行了不少的创新。

  《实施意见》显示,接下来我市的教师编制将向“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倾斜,并推进专业教师准入机制改革,除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外,专业教师原则上应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同时,鼓励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到学校应聘任教,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等直接考核方式聘任。除此,各个中职学校也可按不超过专兼职教师总数的30%比例聘任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部门预算。

  在把好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入行这道“门槛”的同时,我市还将形成分类分级的专业教师培养培育体系。《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将建立适应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的教师分级培训模式,各中职学校要制定5年一周期的专业教师全员轮训实施方案,一个周期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同时,我市还会建立新教师“师范教育+企业实践”入职培训制度,逐步实施新教师为期1年的教育见习与为期3年的企业实践制度,新入职的专业课教师均须接受至少连续6个月企业实践和6个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市教育局相关人士表示,《实施意见》还就骨干教师培训、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拔尖人才培育等方面均进行了明确,同时我市还制定教师团队境外培训计划,将组织骨干教师分批次、成建制赴德国、日本等研修访学,学习“双元制”职业教育先进经验。

  进一步深化校企多元融合

  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不仅要求教学经验丰富,而且具备丰富的企业实践经验,这就需要吸纳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到教师队伍中来,同时也让更多专业教师深入到企业中去实践。就此,《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将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探索校企流动人员工作成果互认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成果互认标准;经过认定后,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工作可按一定比例转化为学校工作量或培训学分;经学校同意,兼职从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的教师,可按约定取得兼职报酬,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郑焕东表示,为了深入推动“学城联动、产教融合”工程,我市将建设市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市级企业实践基地各30个,高品质锻造善教学、懂实践的“双师型”教师3000名,通过“校中厂”“厂中校”等,实现教师技能水平提升和城市产业新动能培育良性互动,培养一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推动青年学生创业创新就业,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注入更多活力,发挥更大作用。

  同时,我市还将健全“双师型”导向的评价激励制度,在引入社会评价机制的同时,保障专业教师待遇,以及完善高技能教师激励制度。《实施意见》明确,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在国有净资产不减少的前提下,经批准后绩效工资总量最高可上浮50%;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相关乡情传真

    暂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