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中国新闻  >> 查看详情

视频:湖南衡阳县法院发出中国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来源: 意大利侨网  日期:2023-01-04 08:56:22 
分享:

【解说】1月1日,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也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中国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当天上午,在衡阳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法庭向双方当事人宣读《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并当场送达到双方手中。据悉,本案中原告范某某与被告陈某因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不和,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请求法院判决与被告离婚。

同时,原告范某某还请求法院对原被告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衡阳县法院发出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便是根据这一新规出台的一项具体的创新举措,有效解决了长久以来在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个难题。同时,也意味着财产申报将正式成为离婚纠纷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期】衡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谭建宝

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以利于我们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尽可能地查明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以便于我们公正、公平地进行处理,尽最大可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特别是妇女的合法的财产权益,这将对我们今后审理这个离婚案件具有重大的意义。

【解说】衡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谭建宝介绍,在以往的离婚案件审理中,常有一方当事人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加上平日生活中,夫妻双方对对方收入、财产情况不甚了解,导致法院的财产调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当事人合法权益亦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此次,衡阳县人民法院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先后研究制订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承诺书》等一系列法律文书,并将在向离婚诉讼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时同时送达,明确告知当事人填报的相关要求、权利义务和相应法律后果。

对此,专家表示,该制度的实行,不仅有助于人民法院最大限度地查实当事人的财产状况,确保依法公正地处理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还有助于节约诉讼成本、促进当事人诚信诉讼。

【同期】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 胡宇清

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是《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年修改的一大亮点,有助于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衡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发出全国首份《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在我国家事审判制度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发出申报令有助于查明事实,维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点击文字进入中新社视频页面)

相关Home news

    暂无信息